对正统理论的一个一直受人宠爱的论证是,没有宗教,人们就会变得邪恶。从边沁到亨利·西季威克[1]的19世纪的英国自由思想家都极力否定这一论证,他们否定的根据是——他们本身就属于迄今为止存在过的最善良的人们。但在一直受自称不信教的极权主义者暴行冲击的现代世界里,维多利亚式的不可知论的美德似乎更不具有确定性,甚至可能被归结为基督教传统的不彻底的解放。因此,在任何适当的社会形式下,伦理学是否能够摆脱神学的整个问题都必须重新思考——凭借着我们比祖先更充分的对罪恶深切可能性的认识,在理性的进步中,我们的祖先以自己令人惬意的信念保持了舒适。
在有记载的历史上,伦理信念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来源,一个是政治上的,另一个则与个人的宗教及道德信仰相关。在《旧约》中,这两者完全是独立出现的,一个作为法令,另一个作为各种预言书。在中世纪,这两者同样是以由统治集团灌输的官方道德和由伟大的神秘主义者教导并实践了的个人尊严区别开来。我们今天也同样延续着这种两分法。俄国革命后,当克鲁泡特金[2]能够从长期的流放中返回时,他见到的并不是他所梦寐的俄国。他曾梦想着一个由自由、自尊的个人组成的松散的社会,但正在创建的却是一个强大的集权国家,在这个国家里,个人仅仅被看作手段。个人及公民道德的两重性是任何一种适当的伦理学理论都必须说明的问题。没有公民道德,社会就会解体,没有个人道德,他们的生存也就失去了价值,因而,公民道德和个人道德对于一个善的世界是同样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