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笔 这种说明不需要吧,至少在小说的正文中。
保吉 不,这是必要的,因为年轻外交官的月工资是有数的。
主笔 那么,就把他写成华族的儿子。如果是华族,自然是伯爵或子爵。不知为什么,公爵或侯爵好像不怎么出现在小说中。
保吉 伯爵的儿子也没关系。总之,只要有西式房间就可以了。我在第一章里会写西式房间或银座大街或音乐会……但是妙子——这是女主人公的名字——自从和音乐家达雄成为好朋友之后,便渐渐地感到某种不安。达雄爱着妙子——这是女主人公的直觉。不仅如此,这种不安一天天地加深。
主笔 达雄是怎样的男人?
保吉 达雄是一位音乐天才,是把罗曼·罗兰(9)笔下的约翰·克里斯朵夫和瓦塞尔曼(10)笔下的达尼埃尔·诺特哈夫特合为一体的天才。只是因为贫穷等原因,还没有获得承认。我打算以我的一个音乐家朋友为原型。不过,我的朋友是个美男子,但达雄不是。脸乍一看像大猩猩,一副东北人的野蛮相。但是,只有眼睛闪烁着天才的光芒。他的眼睛像一团炭火般孕育着不间断的热情。——就是那样一双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