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不言之教”?谓不参以人为的意见或主张,或虽参以人为的意见或主张,而不以美恶,善不善相号召,使民相忘于美恶,善不善之间,如鱼在水而忘水。鱼在水忘水,便像无水,民在治忘治,便像无治。故曰“无为之事”。《老子》书中对这点是发挥得异常多的。《老子》说:
希言自然。(《二十三章》)
“希言”即“无言之教”,“希言”就可达到“自然”的境地。孔子说“予欲无言”,这便是“希言”;“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这便是“自然”。可见《老子》的重要观念,都从《论语》而来。《老子》既从正面说明“不言”之益,如云“天之道……不言而善应”,“大巧若拙,大辩若讷”;又从反面说明“多言”之害,如云“多言数穷”,“知者不言,言者不知”,“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辩,辩者不善”。我们可以看到《老子》对于“言”与“行”都作否定的说明,贯彻它的“无为主义”的主张。